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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第四届代表会第五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05日 点击次数:


会议时间:2014年5月4日11时50分

会议地点:学院会议室(综合楼C202)

会议主席:何冠琏 记录:何冠琏

出 席:陈 正(11法四) 何冠琏(11社工)

向 星(12法一) 郑顺权(12法二)★

陈潮春(12法二) 丛 宁(12法三)

王 宇(12社工)★ 麦嘉欣(12社工)

车海玲(13法三) 林春霞(13行管)

胡世达(13社工)

缺 席:关莹莹(11法一) 吴尚思(11法三)★

杨楚敏(11法三) 马 杰(11法二)

赵 阳(11行管) 王丽雅(12行管)

陈冠男(13法一) 李钦宇(13法二)

备注:带“★”为卸任代表。

2014年5月4日中午11时50分,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第四届代表会,根据学生会代表会组织条例与议事规则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了第五次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根据学生会章程规定,会议批准了11级法三班代表吴尚思、12级法二班代表郑顺权和12级社工班代表王宇的辞职申请。审议通过了增补新代表名单:

杨楚敏 11级法学三班选区代表

郑顺权 12级法学二班选区代表

麦嘉欣 12级社会工作班选区代表

以上是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记录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