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2012年11月9日11时50分
会议地点:学院会议室(综合楼C202)
会议主席:冯绮璇 记录员:罗晋航
出 席:张执夫(09法三) 周明明(09行管)
李 艳(10法一) 黄圣飞(10法二)
王雅娇(10法三) 罗晋航(09社工、10法四)
苏 宇(10行管) 冯绮璇(10社工)
卢泽伦(11法二) 潘多多(11法三)
林龙腾(11行管) 李佳桐(11社工)
梁海逵(12法一) 郑顺权(12法二)
多 超(12法三) 王丽雅(12行管)
王 宇(12社工)
缺 席:郭圣杰(09法一) 王 阳(09法二)
朱傲然(11法一) 张 琳(11法四)
2012年11月9日,学生会第三届代表会,根据学生会代表会组织条例与议事规则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了第七次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议程有:
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了代表会向院学生事务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案。依据《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工作指南》、《法政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使我院学生事务委员会的构成更具有代表性,更好地发挥学生会代表会作为学生代表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学生工作,根据学生自治精神,经学生会代表会讨论决议,建议院学生事务委员会增加学生委员名额比例,适当考虑将院学生会代表会主任聘为学生委员。
(记录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