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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第三届代表会第二次会议记录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02日 点击次数:


会议时间:2012年2月24日11时45分

会议地点: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会议主席:蔡晓华记录员:李子豪

出席:蔡晓华(09法三)、伍锦松(09社工、10法四)

刘祥林(09行管)、范阳(10法一)、高大伟(10法二)

杨成威(10法三)、苏宇(10行管)、李子豪(10社工)

朱傲然(11法一)、王菲(11法二)、曾仲皙(11法三)

张琳(11法四)、许业彪(11行管)、冯坤月(11行管)

何嘉仪(11社一)、张弘(11社二)

缺席:郭圣杰(09法一)、刘思琪(09法二)

2012年2月24日11时45分,第三届学生会代表会,根据学生会代表会章程在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议程有:

1.代表会以12票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学生会执行会提交的《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法政学院学生会执行会工作总结》;代表会以8票赞成、6票反对、1票弃权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学生会执行会提交的《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法政学院学生会执行会财务总结》。

2.代表会以14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的投票结果通过了代表提出“聘任顾问”的动议。

3.代表会以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通过了代表提出的“关于为已卸任的学生会第二届代表会代表以及学生会第三届代表会全体代表出具证明”的提案。

4.代表会以14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的投票结果通过了代表提出的“为学生会第三届代表会代表制作代表证”的动议。

5.代表会以14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的投票结果通过了代表提出的“代表证的内容需要明确”的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