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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首届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09年10月26日 点击次数:


时 间:2009年10月22日晚上7:30点

地 点:综合楼C202会议室

主 持:刘仲平

出 席:马 瑞、李 宇、李仰博、陈 伟、毕 敬、范时杰、沈淑珍、刘仲平

缺 席:王一涵

2009年10月22日晚上7:30点,我院学生会首届选举委员会在综合楼C202会议室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由院学生事务委员会委员刘仲平老师代为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章程(2009年10月18日学生大会通过)》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临时选举办法(2009年10月20日学生事务委员会通过)》的要求形成以下决定:

一、会议推选马瑞同学担任本届选举委员会主任。

二、会议确定选举单位以67人为基数,全院共划分18个选举单位,与我院现行行政班重合,并报学生事务委员会批准。

三、指定各选举单位选举工作小组由各行政班级的团支部成员组成,团支部书记担任本选举单位工作小组组长,组织本选举单位的选举工作。若工作小组有意竞选代表会代表,则由选举委员会另行指定。

四、会议决定学生会代表会代表选举工作应在2009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团队报名注册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日12:00,选举委员会于同日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2009年11月15日19:30召开学生大会予以投票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