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组织 > 正文

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章程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10日 点击次数:


时 间:2009年6月8日下午4点

地 点:综合楼C202会议室

主 持:刘仲平

出 席:刘仲平 罗嘉明 孟祥鹤 熊 琛 郑青竹 邓德锴 黄 洋 吴慧静

周 雄 陈小博 马 特 秦思瑜 袁国生 朱满成 赵培红 林少婷

列 席:学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工作顾问胡雪梅老师 范时杰老师

2009年6月8日下午4点,我院学生会章程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综合楼C202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学生会章程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仲平老师主持。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宣读《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事务委员会关于学生会章程起草委员会席位问题的意见》和通报到会人员情况

会上,学生会章程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仲平老师首先宣读了学生事务委员会就学院团学联席会议提出的关于“学生会会章程起草委员会席位分配问题” 的回复意见书。学生事务委员会向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如下建议:

根据《全国学联章程》精神,学生会在团委的指导开展工作,学院团委书记应为起草委员会当然成员。鉴于学生会的主要负责同学熟悉学生会的工作,同时,在制定学生会章程过程中,发挥学生会组织系统的作用,学生会主席可作为起草委员会当然成员。

刘仲平老师就《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事务委员会关于学生会章程起草委员会席位问题的意见》的具体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说明。对于学生事务委员会的建议,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已采纳并执行。

本次会议到会人员为:院团委书记刘仲平老师、学生会主席罗嘉明和各班民主推荐的代表:孟祥鹤(05法三)、 熊琛(06法一)、 郑青竹(06法二)、 邓德锴(06法三)、黄洋(06法四)、吴慧静(06行管)、周雄(07法一)、陈小博(07法二)、马特(07法三)、秦思瑜(07行管)、袁国生(08法一)、朱满成(08法二)、赵培红(08法三)、林少婷(08行管)。05法一、05法二、05法四、05行管四个班级没有推选代表。被邀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学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工作顾问胡雪梅老师、范时杰老师。

学生会章程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应到16人,实出席16人,出席人数达到了全体成员的2/3以上,符合出席的法定人数,会议有效。

二、学习《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章程起草委员会章程》,明确委员职责

会上,学生会章程起草委员会全体成员学习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章程起草委员会章程》,明确了学生会章程起草委员会的职责。与会成员均表示,在学生会章程起草的过程中,一定严格履行委员的职责,广泛征集并反应同学们的意见。

三、拟定学生会章程起草委员的工作日程

与会成员就学生会章程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日程安排进行了讨论商议,最后就这一问题大家达成了一致协议,并初步制定了的具体的工作计划:1、6月9日,颁发《法律与行政学院学生会章程起草委员会关于广泛征集学生会章程草案的通知》;2、草案征集时间截止到6月21日;3、6月22日就学生会章程草案的讨论、甄选召开学生会章程起草委员会第二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