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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我院太极拳代表队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27日 点击次数:


在2012年4月14日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主办的第二届阳光体育嘉年华之太极拳比赛中,我院代表队团结协作、顽强拼搏,以精彩的表现勇夺冠军。

为了备战本次比赛,我院肖晟同学和李金泽同学积极组织太极拳代表队队员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刻苦训练,风雨无阻。他们强烈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使我院良好精神风貌在赛场上得以充分展示;他们勇于争先的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态度为我院赢得了荣誉,鼓舞了士气。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对肖晟、李金泽等35名代表队队员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领队:肖 晟(10行管)

队员

10法一:李金泽、王苑兵、陈 辰、王 鹤、徐映珠

10法三:杨成威

10行管:李青燕

11法一:张栋洋

11法二:钟泳妍

11法三:朱昕萌、池小华、柯晓霞、李歆恬、杨楚敏、谭嘉怡、张 静、邹秉昕

11法四:陈嘉莉、陈嘉虹、高艺珈、李迪楣、南霄云、杨宝怡、余欣玥、余艺雯、赵玉琦、李 婷

11行管:冯坤月、徐 琴、张洁虹、黄荣达、谢 金

11社工:秦 玲、郑 彬

希望全院同学在以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充分发扬我院太极拳代表队团结奋进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推进我院事业上新台阶!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法律与行政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