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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我院乒乓球代表队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06日 点击次数:


在2012年3月25日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主办、法律与行政学院承办的第二届阳光体育嘉年华之“法政杯”乒乓球比赛中,我院代表队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勇夺冠军。

为了备战本次比赛,我院乒乓球协会积极组织我院代表队队员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刻苦训练,风雨无阻。他们强烈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使我院良好精神风貌在赛场上得以充分展示;他们勇于争先的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态度为我院赢得了荣誉,鼓舞了士气。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对涂怡玲等7名代表队队员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领队:涂怡玲(09行管)

队员:

09行管:梁文文

10法二:潘丽丽

11法一:朱傲然、刘茜

11行管:罗博浩、许业彪

希望全院同学在以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充分发扬我院乒乓球代表队团结奋进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推进我院工作上新台阶!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法律与行政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