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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我院“一二•九”大合唱代表队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0日 点击次数:


在2011年12月3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举办的纪念“一二•九”运动七十六周年歌咏比赛中,我院代表队以总分91分的优异成绩荣获一等奖。

为了迎接本次歌咏比赛,学生会干部喻越、刘慧娴、刘扬等积极组织2011级71名同学利用大量的休息时间进行了刻苦训练,风雨无阻。正是他们强烈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使我院良好精神风貌在赛场上得以充分展示;正是他们勇于争先的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态度为我院赢得了荣誉,鼓舞了士气。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对刘德树等71名代表队队员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领 队:刘德树(11行管)

指 挥:何东瑾(11法一)

钢 伴:王 越(11社二)

合唱队员:

11行管:17人

范孝旭 简 菁 姜安娜 梁程裕 林龙腾 潘翠瑢 许业彪 杨文达 叶月娜

朱 翌 邱植贤 陈静宜 陈奕嘉 林佳恒 吕易立 蔡 婧 李兆奎

11社一:2人

杜诗韵 魏诗琪

11社二:8人

陈 芳 李素娴 刘晓婉 钟嘉敏 郭嘉乐 沈丽冰 郑 彬 欧阳素绢

11法一:11人

李启卉 林师德 王雪妍 陈子杰 黄英楠 程梦梨 蔡雨桑 檀文芳 黄子琪

牛媛媛 张 洋

11法二:10人

黎嘉敏 林锐敬 卢泽伦 饶绮冉 谭皓文 王意璇 王咏珊 魏清斌 陈祎洲

沈兆伟

11法三:10人

陈哲峰 郭家仪 吕 靖 温天元 于天舒 余培芸 曾仲皙 陈大中 谢 韬

萨仁托娅

11法四:10人

陈 正 邓博文 何 俏 南霄云 李 婷 徐纳新 杨宝仪 张 琦 赵 婷

苟 格

希望全院同学在以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充分发扬我院“一二•九”大合唱代表队的团结奋进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推进我院工作上新台阶!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法律与行政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