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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借还程序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02日 点击次数:


一、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程序

第一步:提交助学贷款申请

贷款学生在每年6月份向所在学院提交下一学年的贷款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离校前办理认定证明。

第二步:提交贷款所需资料

贷款学生在每年9月份开学后的第一周向所在学院提交贷款材料,包括:学生证复印件、学生及家长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上一学年成绩单。

第三步:网上填报信息

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填报信息。

第四步:各级部门审批

第五步:签订贷款合同

贷款学生需在学校统一时间签订贷款合同,并签字确认。

第六步:发放贷款

助学贷款发放到合同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上,并自动从个人账户中扣除,补缴学费,不得提现。

二、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程序

(一)提前还款

第一步:贷款学生在每年1-10月的1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

2009年以前贷款的,系统默认用户名:13177+身份证号码,默认密码:身份证上8位出生年月日;2009年之后贷款的,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为:2009年后首次登录网站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

忘记登录名、密码的,可以联系学院或学校资助中心查询、重置。

第二步:点击“提前还款申请”—“申请”—选择要提前还款的合同(按照合同先后顺序可进行多次操作),“应付合计”即为提前还款的本金和利息总和。

每月10日系统结息、审核,提交还款申请结束。

第三步:贷款学生应在当月18日前将相应款项存入约定的农行卡中(2009年以前的贷款),或充值到合同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中(2009年之后的贷款和系统中提交账户变更申请且已通过审核的学生)。

提前还款应一次性还清一笔合同本金,并结清利息。

学生离校后还款银行卡会因“长期不使用进入‘休眠’状态”,且有年费等支出,请持卡人保证该卡处于正常状态,并有足额款项。

第四步:农行珠海师大支行于每月20日执行统一扣款,支付宝公司于每月21日凌晨执行统一扣款,扣款后,并将相关数据导入系统。

第五步:贷款学生在下月1日后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个人的提前还款情况,扣款成功,还款过程结束,学生可在系统中自行打印还款证明;扣款不成功,需重新提交还款申请,并联系资助中心查询失败原因。

(二)正常还款

第一步:贷款学生在毕业时办理还款确认等手续;如贷款学生考上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学制年限延长贷款期限申请展期,展期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部门贴息。

第二步:贷款学生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还款,按时将足额款项存入贷款专用账户,并及时查询银行扣款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联系资助中心。

注意:发生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动时,还清贷款后才予以办理离校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