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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西津:中国公民社会的现状与前景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08日 点击次数:


茅于轼:贾老师是天则所的老伙伴,和我们有很长时间的合作,贾老师对中国的公民社会研究有术,我们天则所现在做的跟公民社会有关的研究就是请贾老师来作指导的。公民社会在当前中国的政治社会的结构里面有特别大的重要性,今天我们有幸请她做这方面的演讲。天则所自己就属于一个非政府组织,我们已经有十五年的历史。其中有很多的曲折故事,也可以说在中国非政府组织的经历中具有代表性。按照天则所的惯例,主讲人讲解约1小时左右,最后有四位评议的同志。每位评议的老师有十分钟,然后留点时间给在座的诸位自由发言。现在请贾老师给我们作报告。 ( http://www.tecn.cn )

贾西津:非常感谢茅老师给我们很多的机会,不仅是进行一些学术的交流,而且天则对我们的研究也是非常开放的。因为我们做NGO的研究,像天则研究所这样的思想库也是难得的,而且他们做得非常成功,所以也一直很感兴趣。茅老师给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很多的方便,所以感谢茅老师和天则所。张曙光老师昨天跟我约定了一个题: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现状和前景。今天我想结合我们已经完成的一个项目“中国公民社会指数”来汇报一下这个项目的一些发现。同时结合我作公民社会研究的一些思考,来谈谈对现在中国公民社会发育的一些看法,特别是对它今后发展前景的一些展望。所以,我今天想跟大家分享的主要内容是公民社会指数(Civil Soicety Index)的研究。它是一个全球的一种联合项目,大概有60多个国家用同样的方法进行了这样的研究。在介绍这个研究之前,我想提到的就是“公民社会”的概念,我们都来谈什么是公民社会。对于公民社会的理解和Civil Soicety Index的研究,最后想对公民社会发展的前景以及发展趋势谈一些我的看法。 ( http://www.tecn.cn )

首先,还是回到“公民社会”这个概念上来。公民社会它显然不是中国内生的一个词汇,是从英文“Civil Soicety”翻译过来的一个词语。在英语的语境当中,“Civil Soicety ”有自己的发展历程。可是它引入中国的时候,我们把它拿来去看中国,去形容中国社会某种现象就发生了一个有意思的问题。这就是有人说:中国现在有公民社会吗?有人说有,有人说中国公民社会现在已经很发达了,也有人说中国没有。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争执呢?其实并不是大家观察到的现象不同,而是我们在从不同的角度理解这个词。我们说的“公民社会”用的是一个词语,但大家想的都不是一件事情。所以,我们会得出不同的判断。 ( http://www.tecn.cn )

在西方的语境里,这个“公民社会”指什么呢?从逻辑层次上、从历史发展上,西方的“公民社会”有三个层次的涵义。这三个层次显然它有一个递进的关系,而越到近代、到现代用的“公民社会”就越有一点表象了。所以我要反着来说,我们现代的“公民社会”这个概念就是最下面这个显示的是第三部门的概念。就像我们叫NGO研究所,我们说社会组织的发展,我们说三条腿走路,说政府、企业、社会构成了三个部门。其中社会是第三部门,第三部门的核心是NGO、NPO、社会组织、民间组织、民间社团。这个民间社团相对应的第二部门是什么呢?是在市场经济中作为一个主体的企业部门。第一部门显然就是指政府——公共管理的主体。当现代西方说“公民社会”的时候往往也是指这个含义——第三部门。就好象听起来和我们中国现在所使用的含义是一样的。但是我们需要注意,在西方,“现代公民社会”这个概念是有它发展背景的。为什么现在会提出“三驾马车”?因为现代福利国家的失灵、人们对政府的怀疑、对社会组织的更多关注,从二战以后人们就更多的开始反思:政府可能做很多的坏事,社会能做什么。特别是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新公共管理、公共治理的发展,人们更多的考虑到了“社会组织”这个概念,所以才会突出第三部门。但是当它说第三部门的时候,它是有一个话语背景的。这个背景就是我们往上提一个层次讲公民社会,它指的是一个二分的概念,是和政府相对应的,保护个人权利的社会部门。所以,往上推一个层次,它首先指的是政府和社会这样一个二元框架。这个在黑格尔的概念里面有比较清晰的表述。黑格尔非常明确地把“公民社会”概括为国家权利之外的领域。而且在黑格尔的著作里面,公民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市场经济、志愿组织、独立的司法。所以,我们现在说公民社会很少提到司法是公民社会,或者企业是公民社会。我们现在用三分的框架形容的时候,公民社会就是志愿部门。可是,在此之前,公民社会首先仅仅和国家区别。也就是说,营利或非营利并没有关系,最关键的是政府要是有限的。在政府之外要有一种领域、一些制度来保障个人的权利、个体的利益、个人的追求。这样的一些机制就叫公民社会。所以,市场经济和独立的司法体系同样也是公民社会很重要的一部分。发展到现在的三元,只是因为从工业革命以来,西方的市场经济已经变得非常发达、非常成熟,而且成为一个独立的体系,司法这种宪政立法显然已经成为国家的基础,所以,人们不需要再去强调:我们需要一个司法、需要一个市场。这时候,在它的社会里面,更重要的矛盾是第三部门——志愿部门怎么发展,所以,第三部门就被突出出来了。 ( http://www.tecn.cn )

而在中国,我们面对的恰恰是我们并不存在一个前提,就是已经有了完善的市场经济,已经有了独立的司法体系,所以在中国,我们解释中国问题的时候,就不能不考虑这个公民社会。它的含义就不仅仅指那些非营利的组织,而很重要的是和国家权利相对应的那些保护私权的所有的机制和所有的现象,这就是第二层次“公民社会”的含义。这个公民社会的含义它也是到了19世纪以后,才开始这样的认知。而更长远,就是有更悠久的历史,有更多的论著,而且思想更深入人心的公民社会的概念,它就是指一种自由的秩序,那么这种概念它源于城邦文明,所以说在古希腊、罗马的时候,这个概念就开始提出来,那么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里面指出公民社会概念的时候,它所概用的就是文明社会。 ( http://www.tecn.cn )

文明社会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区分于那些原始状态的,松散聚居的村落、农村社会一个野蛮状态,那时候形成了城邦文明,城邦之内自由民都成了平等权利的主体,大家共享城邦文明,所以,他们认为这样一种城邦的生活方式是文明的,是人类独特的一种政治现象。而这样一个社会秩序,就是一个公民社会的秩序。所以说,公民社会他最本源上的含义就是指这样一种自由秩序,在这个含义上,应该有很多大思想家使用过“公民社会”这个概念,包括康德所指出的“普遍法制的(公民)社会”。它所指的就是:一个理想的社会状态,应该是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去追求你自己认为好的生活。唯一的前提就是:你不能伤害别人同样的追求、同样的权利。所以,解释为我们现代的语言就是:每个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在你享有你的权利的时候,你需要尊重别人同样的权利。在这个前提之下,只要大家有一个法制的规则,那么第一位的就是公民的自由。所谓自由,就是说你有权利追求你认为好的东西,那怕这个东西我认为是不好的,我认为是不值得追求的,那就是个人决策、个人自由。在这样的原则之下,构成的社会,就是康德认为我们要去追求的理想社会,就象共产主义社会是我们追求的一种理想。那么康德所说的理想社会,就是一个公民社会。象洛克,他也是在同样的意义上使用“公民社会”。他强调人们这种自愿结社的状态,然后人们构成了一个共同体,从而摆脱了那种非常涣散的一个自然状态,形成了一个文明社会、一个政治社会,这种政治社会它的特点跟康德所说的类似,也是一种体验法治的。还有很多人,譬如:托克维尔,他写《论美国的民主》,他所强调的美国这个民主的基石,这种公民社会,其实不仅仅指的是非营利结社,他指的是人们一种自治性的生活状态。那么象哈耶克说的“自生自发的秩序”,还有博兰尼的“自发秩序”,奥斯特洛姆的“多中心秩序”,所有这些观念,他所强调的点都是类似的,就是个人自由唯先的、在普遍规则之上的一种社会秩序,也就是“自由秩序”。所以,哈耶克有《自由秩序原理》、《自由秩序宪章》,那么,他所论述的就是我们怎么样构成一个自由社会,其实这时候这个自由社会就可以换成“公民社会”,公民社会相对应的是什么呢?就是他的对立面是什么呢?应该说就是一个自上而下,或者说是一种权利集中的、极权势的秩序。所以在这个最基本的含义上面,应该说西方社会这种自由社会构成的秩序就是一种公民社会的秩序,那么在这个秩序之下,所有的这些原则都可以看成是公民社会的原则。所以在现代的公民社会构成里面,即在第三层次意义上,最表象的公民社会构成,他包括私人的领域、公共空间、志愿结社、社会活动等等,但是在广义上,或者说在更高的层次上,公民社会的含义它包括了以个人自由为基本原理,以宪政法制为整个社会的根本组织秩序,在处理公共事务上采用的是民主的原则,在处理公共组织的关系,也就是政府内部关系上采用的是分权原则。那么以此相应,我们表现出来的政府就是一个公共性的政府,或者说有限政府。也是相对应的在价值体系上,就表现的是一种多元的秩序,所以,我们看到,在宪政法制、民主分权、有限政府、多元等等,这样一些很重要的政治制度,就是广义的,或者最高层次的公民社会这个概念之中的一部分。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我们在中国看到了对公民社会的不同判断,因为假如你仅仅是以一些社会组织为观察对象,如果把这个社会组织的范围包括到甚至象共青妇这样的一种社会群众团体,我们可能作出这样的判断:中国的公民社会现在非常大、非常发达,如果你站在另外一个层次上,如果我们看和国家相制衡的,可以保护私权的,这些制度体系,我们可能就发现中国的公民社会正在发育。如果站在自由秩序的角度而言,你可能会得出中国没有公民社会的判断。因为我们的社会不是基于一个自由秩序来构建的,这样的一个城邦文明,不是中国社会的根本秩序原则,所以就是因为这个概念的差异,就会造成我们对公民社会造成不同的判断。那么,在现代国际上面用全球公民社会来形容公民社会的时候,显然基于刚才我们说的西方制度发展的背景,大家更多的强调非营利部门的贡献,在这个层次上,可能会和中国有更多的对话,那么在中国的社会转型之中,我们用这样一种比较表象性的公民社会概念,是不是就没有意义呢,其实还是很有意义的。 ( http://www.tecn.cn )

它的意义就在于一方面,我们虽然没有去看它后面的根基,而是从表面现象出发,但是这个表象本身的确志愿的这种自由结社,确实是公民社会构成的一个非常核心的要素。所以,我们从这个角度去看公民社会,也可以看到很多有意义的现象。另一个方面,就是在转型国家,公民社会在很多时候,它是和人权、公民参与、公民权利、公民的自主、公民的自治、民主这样一些观念相联系的,所以说,中国的社会转型也是一种秩序转型,其实我们看到很多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的要素的出现,看待这种要素本身也是很重要的,那么在这个意义上,用公民社会这样的语言,哪怕是用在最表象层次上来看中国社会,仍然是非常有意义的。 ( http://www.tecn.cn )

下面我想跟大家介绍一下公民社会指数(CSI)。公民社会指数(CSI),它是一个CIVISUS(全球公民参与联盟),是个国际NGO,公民社会指数就是CIVISUS所发起的一个全球的公民社会比较项目,有60多个国家,现在应该更多了,大概有七、八十个国家参与了这项研究。这项研究是用一套统一的方法、指标、体系来看待不同国家的公民社会,所以,尽管大家的视野有很大的差异,但是,我们在话语上用的是同一套话语,毕竟就有一些可比较的东西,可以自己思考的东西,所以,这个是它很大的意义,那么至于这个CIVISUS在近代词最后的结果是这样的一个钻石图。 ( http://www.tecn.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