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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WTO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法治建设

 发布日期:2006年10月09日 点击次数:


经济各方面与WTO 联系日益密切的发展趋势,加快提高法官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提升法官队伍素质。为此,各地方法院系统在组织系统内专门培训的同时,可考虑通过聘请WTO 方面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当地法官进行必要的培训。培训的内容除了WTO 法律规则外,还应适当包括与WTO 相关的其他专业知识。

(五)推进法律服务尤其是涉外律师、公证业务迅速发展

WTO 对我国法律服务业提出了巨大的需求,也为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就经济发达地区而言,法律服务市场广阔,当然对法律服务的要求也很高。积极发展当地法律服务业,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是当地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具体可从如下方面着手:

第一,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两结合"的体制,深化律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作用。

第二,全面拓展律师的业务领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所有涉外、金融、保险、技术贸易、证券、知识产权、海事、大型项目招标以及电子商务、风险投资、倾销与反倾销等领域,全面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

第三,推进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个人的专业化发展,形成一批在涉WTO 的金融、证券、保险、反倾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具有专业优势的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

第四,推进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律师在政府管理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尤其是,积极造就一批精通WTO 规则、富有成熟经验的公职律师,辅助政府游刃有余地做好WTO 环境下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积极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发展公证业务。在WTO 环境下,公证工作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方面将起到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WTO 业对公证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无论是在公证管理体制方面,还是在公证人员的专业知识方面,抑或在公证工作的质量方面。经济发达地区的公证管理机构以及从事公证业务的各公证机构,都亟需为探索先进的公证管理机制、提高公证水准而努力奋斗。

(六)WTO 相关法律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

人才竞争是入世后来自国际上的最大的竞争。而WTO 环境下经济发达地区对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集中在精通WTO 规则的专业人才方面。除了前面讨论的司法队伍、法律服务领域外,地方政府立法、执法、行政部门以及科研机构无不亟需充实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一方面,经济发达地区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立法、执法工作将越来越多地涉及WTO,必须积极对在职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并吸收一批熟悉WTO 规则、具备丰富法律素养的专业人才充实有关部门,从而提高地方立法、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化进程。另一方面,为更好地融入WTO,有效应对WTO 的挑战,亟需一批从事国际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以及贸易壁垒、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争端解决、竞争政策等与WTO 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的专家学者。经济发达地区的有关科研机构应当培养和吸收专家学者型人才,深入研究WTO 给当地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比如当地行业和企业竞争力问题、当地外贸伙伴贸易政策尤其是贸易壁垒状况、当地行业、企业面临的贸易风险以及应对这些问题的法律措施等。

WTO 后过渡期以及过渡期后的任何时段,相关法律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始终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七)推进企业自身法治化运行

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主体,是WTO 框架下全球经济交往的直接参与者。参与全球经济交往的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要获得WTO 环境下的全球经济交往中有利地位、赢得竞争,除了壮大自身经济实力外,同时还必须结合WTO 有关规则推进企业运营的法治化。首先,企业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尤其是WTO 规则意识,熟悉WTO 规则,遵循WTO 规则,积极运用WTO 规则。其次,企业应密切关注WTO 新动向,积极WTO 其他成员国/地区的企业的成熟经验,健全企业组织,提高应对WTO 挑战的能力,比如:尽快建立企业的知识产权部门,做好知识产权规划体系;强化风险控制部门对企业面临的风险的测度、评估和控制;等。

四结语应对WTO,地方政府任重道远

在入世以来的领导地方社会经济建设的实践中,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进入WTO 后过渡期,如何迎接新的机遇与挑战,成为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面临的新课题。在新的历史时期,经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在应对WTO 的工作中仍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尤其在制度建设和管理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方面,地方政府将大有可为。

一方面,制度建设工作有赖于地方政府的推动和领导。WTO 后过渡期及过渡期后,经济发达地区必须着手一系列涉及经济、法律诸方面的制度建设工作。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总结入世以来的成功经验,通过地方立法、政策等形式把有效经验转化为成熟的制度,构筑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框架。

另一方面,WTO 在给地方政府的管理、服务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也带来了地方政府自身建设的良好机遇。遵循WTO 的法治、公平、透明的原则,推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实现行政的高效、透明和法治化,是加强地方政府建设的基本方向。在这一过程中,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的法治化程度、行政管理水平以及公共服务质量将获得进一步的提高。

回首入世以来经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自身建设和带领地方全面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骄人成绩,我们期待也有理由相信地方政府在 WTO 后过渡期及以后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