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科研 > 学术活动 > 学术沙龙 > 正文

学术活动三:中国古代官僚体制的廉政问题

 发布日期:2006年04月09日 点击次数:


活动时间:2004年10月24日晚7:30

活动地点:乐育楼B307法政学院办公室

讨论主题:中国古代官僚体制的廉政问题

参加人员:15名法政学院教师

讨论内容:

主持人沈友军博士首先介绍了本次讨论的主题。主讲人肖杰老师从政治思想史研究的角度,提出了中国古代官僚体制和传统政治思想中的廉政问题。纵观我国几千年的悠久历史,王朝的兴衰更迭固然有经济的、社会的因素,但很多朝代因为政治腐败陷入统治困境,而导致最后的统治危机,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历朝历代的统治者,特别是那些开国君主,深知王朝兴亡背后的道理,重视腐败问题,还为此制定了严格的廉政制度,采取了严厉的措施。这方面最有名的君主之一当然是明朝太祖朱元璋。古代的廉政文化包括廉政制度和廉政文化两个方面。对古代廉政文化的研究对于今天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价值。

肖杰老师认为,政治腐败是古今中外的一个共同现象。中国古代的王朝能够持续统治下去,并且有能持续二百多年近三百年的命运,这其中的经验和智慧是值得研究的。古代的廉政制度、廉政文化等都是值得我们今天好好学习和借鉴的。在历代王朝覆灭的历史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政治腐败是导致很多统治无法维系,最后被外族或者农民起义推翻的重要原因。历代的开国君主注重反腐败,主要是为了维系自己“万世一系”的“江山”,以免重蹈前朝的覆辙。而其后王朝依然难免于严重的政治腐败,固然是由于王权专制下的官僚统治内在的缺陷和弊端,也跟后世的君主没有办法将开国之初的廉政制度贯彻始终有关。

中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圣贤之教非常发达。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圣贤之教对于维系社会的道德人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反腐败问题上,以道德理想和人格修养为主旨的圣贤之教,对于整个官僚体制的人格品质和道德情操的形塑有巨大的作用。历朝历代都能出一些流芳百世、有气节、有影响的大清官,可以说是这个问题的一个最好证据。但是,事实是,由于制度缺陷,由于缺乏对权力的监督,缺乏法律面前的平等,缺乏强制性的制度约束和制度支持,缺乏现代意义的法治和宪政,所以虽然有圣人的说教,普通官员不能抵制腐败利益的巨大诱惑,王朝本身也遏制不了腐败对统治能力和统治合法性的侵蚀。道德建设和制度建设之间的关系,在这种意义上是不言而喻的。

在整个沙龙过程中,大家主要就如下等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1、如何理解“腐败”的定义?如果说“腐败”一般是指官员利用公共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那么,在君主专制下的官僚制统治体制中,是否存在公共权力,是否存在公共权力的逻辑基础和制度框架?如果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具有“公共性”的权力,那么讨论古代社会的腐败问题,也许要考虑首先调整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腐败”概念?

2、在家天下的前提下,中国古代的皇帝本身是否也有一个腐败的问题,这种腐败是什么性质的腐败?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中国古代的皇帝与臣子(官僚)之间的关系如何认定。他们是一种严格的“委托—代理”关系,还是什么其他的契约关系?随之而来的是,官员腐败或廉洁的责任对象是君主还是其他?“委托—代理”理论对腐败现象上具有多大的解释力,特别是对我国国有企业中存在的各种腐败问题具有多大的解释力?

3、古代皇帝反腐败的目的和动机何在?如何评价这些目的和动机对于反腐败的效果?如何看待我国当前反腐败工作的动机和目的? 如何评价这些目的和动机,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反腐败话语所体现出来的反腐败工作的立意和主旨?有老师认为,如果反腐败要取得切实的成效,执政者必须能够超越于统治集团本身的眼前利益,不受一党、一时、一地的政治需要的束缚,而进行深入的改进和彻底的改良。如果反腐败仅仅是一种为了维护自身统治地位的、恐惧“革命”的、迫于无奈的的“自我预防”,就不可能取得巨大的成功。

4、中国古代的哪些廉政制度和廉政思想对于今天中国的反腐败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中国古代政治腐败的程度和社会危害性有多大?其与今天的中国的腐败现实比较的情况如何?

5、一些理论著作经常说到,“私有制是腐败的根源,只要私有制存在,腐败问题就无法根除”。在腐败问题上,“私有制”和“公有制”的分野是一个“真问题”还是一个“伪问题”?如何理解社会的所有制结构与腐败现象之间的关系?社会的所有制结构是腐败现象的罪魁祸首吗?社会的所有制结构是决定反腐败成效的关键变量吗?

6、就反腐败而言,儒家传统特别是儒家的道德人格理想,对传统官僚的人格品质和道德情操产生了多大的影响?其对于今天我国的反腐败问题的启示是什么?应当如何认识道德教育和制度创新在反腐败工作的地位和关系?古代的道统教化对今天的反腐败工作有何价值?道德建设在反腐败工作中究竟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

7、政治体制的性质、政治体制的具体制度安排是在什么意义上、什么程度上、什么方面对腐败问题产生影响?民主的制度与非民主的制度的差异,是否是构成腐败问题上诸差异的结构性条件?回归之前的香港没有主权意义上的民主,但其官僚机构的廉洁程度却非常高?新加坡是一个“非民主”的国家,但并不妨碍它成为一个高度廉洁的国家。

8、从寻租的角度看,腐败不仅仅有利于“创租”、“设租”、“抽租”的官员,而且有利于“寻租”方的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腐败对腐败的两方主要都是收益,腐败的损失则主要是公共利益和“社会效率”。那么反腐败则不仅仅是要处理腐败官员,也要治理那些参与腐败或制造腐败的“寻租”方。提高腐败的成本,是打击腐败的重要途径。提高腐败成本,除了提高腐败官员的腐败成本,也要提高行贿方的腐败成本。因而打击行贿也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面。

腐败与所有制体制关系问题的一点议论:

在论述腐败问题是,很多理论著作中经常提到这样一句话,说“只要存在着私有制,就一定存在着腐败;私有制是腐败的根源。(大意如此)”政治腐败与私有制究竟是什么关系?公有制的社会中难道就没有政治腐败了吗?最根本的,人类社会是否可以消灭私有制,人类社会是否可以没有私有制?如果私有制永远存在,那么是否意味着腐败也一定永远存在?问题是,人类的自我利益和私心如果是所谓“人性”的必然要素,那么公有制在多大程度上是可行的?如果公有制本身不过是子虚乌有,或者说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纯粹的公有制,那么人类也许只能满足于私有制这样的现实。撇开公有制和私有制到底谁更像是腐败的根源的问题,我们能够在实际上对所谓私有制和公有制国家的腐败问题作出程度上的比较,那么在某种意义上,公有制与私有制的这种分野本身也许是一个与腐败无关的问题。因为,无论是在实行私有制的国家还是实行公有制的国家,都必然存在一个必要的公共领域,同时也必须通过公共权力来调整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那么,只要公共领域的制度落后,只要公共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的约束,官员们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就难以根除。私有制的国家也可以有高度廉洁的官僚机构,而一些公有制国家也许可能是腐败横行!

如果人性的私念是无法根除的,是永远存在的,那么私有制就具有天然的、先天的基础。如果私有制注定要产生腐败,那么我们讨论腐败问题的起点也就只能是如下两个前提:人都是自私的,追求私利是人之天性所在;作为一种“必要的恶”,公共权力如果不受到制约,就会趋向于谋取官员的私利!现有的历史经验表明,人类设计完美制度来遏制私欲和权力腐败的能力是有限的。 在这个意义上,腐败是人类社会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那么,也许可以说,反腐败也似乎一个永不停歇的“西西弗斯”运动!

(韩志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