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科研 > 学术活动 > 学术讲座 > 正文

[讲座六十]于新循:现代商人法纵论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23日 点击次数:


[讲座六十]于新循:现代商人法纵论

题目:现代商人法纵论

时间:2009年3月16日19:00

地点:丽泽楼A102(模拟法庭)

主讲人:于新循 教授

主讲人简介:

于新循,1966出生,四川蓬安人。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重庆工商大学学术骨干,专长于商法总论及民商主体制度研究。出版专著《现代商法总论》、《商人法要论》、《现代商人法纵论》、《重庆发展对发达国家贸易若干法律问题与对策研究》4部,参编教材1部,发表《商人的判解:在现代商法视野下》、《现代商人法: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依托》等学术论文近40篇(CSSCI期刊7篇、核心期刊16篇),主持司法部项目《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法律对策研究》等课题5项,主研重庆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入世后重庆加快发展对发达国家贸易的法律难题与对策研究》、重庆市社会科学技术委员会重点项目《重庆市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课题8项。

2009 年3月16日晚7:00,国内法学界著名商法学者、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于新循教授在模拟法庭给我院师生做了一场名为《现代商人法纵论》的讲座。我院谭桂珍、刘志、张宗卿、简进等四位老师以及06、07级中对该研究领域感兴趣的一些同学出席了讲座。讲座由刘志老师主持。

在长达两个小时的讲座时间里,于新循教授结合自己多年来在商人法研究方面所获心得及成果,着重向同学们阐述了三个问题:现代商人概念的界说;对商人概念之使用应持有的法律态度;商人法之基础范畴考究。这三大问题是商人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其研究状况直接关系着商事立法和商事整体理论研究的方向。基于此,于老师本着基础性、宏观性和整体性的原则,通过整合国内各家主要代表观点和先进思想,积极借鉴、选择引入国外尤其是具有典型意义的大陆法之德国、法国、日本及英美法之美国这些国家的商人立法和理论,突出商人法基本理论研究的系统性,向同学们介绍了这一领域在学术界的最新理论发展,集中、多侧面、真实的给大家提供并反应国外较成熟的商人立法和理论以及我国有关立法及研究中我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于老师讲座结束后,主持人刘志老师作了精彩点评。对于此次讲座,不少前来聆听的同学表示,自己原本就对经济法和商法感兴趣,今天听了于老师的讲座,深受启发、深深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