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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法咨询服务基地和本院联合召开立法讨论会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3日 点击次数:


9月12日下午,本院和珠海市立法咨询服务基地在乐育楼学院会议室联合召开座谈会,对即将由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会议由我院院长、基地主任于风政教授主持,副院长、总支书记肖杰教授,基地副主任张宗卿副教授、白非教授、袭亮副教授等十几位教师出席了座谈会。

于风政教授首先介绍了这部地方法规的意义与背景。他说,老百姓最重要的财产是房屋,小区是人们最重要的居住环境,物业管理与相关法规影响千家万户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拟废止现行的《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使用特区立法权,制定新条例,这是地方法制建设的大事,我们应当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其中,为制定好这部重要的地方法规贡献力量。

张宗卿副教授、白非教授做了了重点发言,与会的老师们对这部法规草案,从立法思想、指导原则、逻辑结构、业主基本权利保障的实质性条款与程序性条款等各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讨论。大家认为,这部法规草案,与现行的《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相比,消除了与上位法的一些冲突,降低了建立业主组织的门槛,增加了一些重要的程序性规定,操作性更强,但是,并未很好地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亦未能有效地解决小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性不够,可能不足以推动珠海小区管理水平严重落后局面的改变。因此,应当本着面向实际、积极创新的精神,在重塑业主组织建立的动力机制、创新业主组织形式、减少业主大会的决策难度、保护业主合法利益等方面,积极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大胆地对上位法做适当变通,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次座谈会的意见,将在整理后上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

这部法规草稿,是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拟定、由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在市政府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市立法咨询服务基地和我院教师即积极参加,提出了系统的修改意见,绝大部分意见得到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