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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学生事务委员会成员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7日 点击次数:


各学系、教研室: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关于设立学生事务委员会的决定》,聘任肖杰、沈淑珍、胡雪梅、刘英俊、范时杰、刘仲平、罗嘉明、王盈雅、陈逸菁为本院学生事务委员会委员,肖杰任主任,沈淑珍任副主任。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

院长 于风政

200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