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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行政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02日 点击次数:


时间:2009年3月31日晚

地点:学院办公室

出席:于风政 肖 杰 刘天兴 谭桂珍 沈淑珍

列席:胡雪梅


2009年3月31日晚8:00,于风政院长主持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决定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建立学院教授会。会议认为,按照高校教学单位的性质与特点,推进民主管理,积极探索、逐步完善院长负责制与教授会民主决策相统一的治理机制,对学院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会议原则通过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教授会章程》,决定发给全院教师进一步征求意见,再作必要修改后正式颁布实施。

  二、关于完善院内组织与管理体系。会议认为,今年9月,学院将增加社会工作专业,开办英美法方向。专业增加,教师增加,在校生规模扩大,有必要调整与完善学院内部的组织与管理体系。会议同意于风政院长提出的设置方案,即按照本科专业划分学系,按照学科划分教研室。学系主要负责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安排、教学管理,开展主要面向本专业学生的学术活动。教研室主要负责提供课程资源,组织科学研究和本学科的学术研讨活动。学系、教研室设立后,学院管理逐步向学院、系和教研室两级管理过渡。学系、教研室的职责与功能,将制定专门条例加以规定。

  三、关于学系、教研室的划分。会议决定:设4个学系,即法律系、行政管理系、社会学系、英美法系;设立6个教研室,即法学理论与公法教研室、民商法与经济法教研室、刑法与诉讼法教研室、英美法与国际法教研室、行政管理教研室、社会工作教研室。

  四、关于学系、教研室负责人的聘任。会议决定了以下聘任事项:(1)法律系主任谭桂珍,行政管理系主任肖杰,英美法系主任胡雪梅,社会学系主任范时杰;(2)法学理论与公法教研室主任于风政,民商法与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刘志,刑法与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刘世强,英美法与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刘彬,行政管理教研室主任钱正荣,社会工作教研室主任范时杰。以上人员聘期均为一年。

  五、关于教学计划的制定与修订。会议决定;4月份完成社会工作、英美法方向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和法学、行政管理两个专业的教学计划修订。会议强调,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订,要认真总结和分析几年来的办学经验、学生的就业去向和我国人才市场的变化趋势,研究与借鉴国内外大学的经验,本着改革创新、突出特色的精神,首先确定科学的培养目标与教育理念,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要服务于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在这个前提下,适当考虑各专业课程资源的共享。教学计划的制定与修订,要广泛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慎重决策。要处理好改革创新与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的关系。

  会议还讨论了在“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开展学生工作研讨以提升本院学生工作水平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