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9年04月14日 点击次数:
各学系、教研室: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教授会章程》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原则通过后,分送全院教师征求意见,得到全院教师的一致赞同。现正式印发试行。
以教授会的方式建构“教授治院”的民主治理结构,是实现学院自治、保证学术自由、促进教学与科研水平提高的基本制度保障。教授会建立后,院行政、党总支将高度尊重教授会,支持教授会依照章程充分行使职权,使学院管理尽快完成从“行政主导”向“教师主导”的转变。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09年4月14日
附件: 法律与行政学院教授会章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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