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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志栋:反思我们的学习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18日 点击次数:


这两天找时间给07级法学三个班的同学补了一下课,把上学期的刑法分论的试卷进行了讲评。在课堂上,我对同学们的总体学习状况提出了比较严厉的批评,同学们心里都不太好受,有的同学还很难过。按说作为老师,应该尽可能的多给同学多一些鼓励,少一点打击,毕竟同学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不是很强,现在是需要建立自信心的时候。可是反过来想,有的时候泼一盆冷水,或许会给同学们一种醍醐灌顶的震撼和清醒吧?同学们应该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对试题进行讲评的时候,同学们自己都可以发现,多少知识是上课老师重复过,而且反复强调的!甚至在最后的复习上,老师都说了这样的话:你们要小心哦,这道题可以这样考哦,不要到时候答错了哦!这基本上已经是在漏题了,可同学们还是要错,而且错得很离谱。如果说有的题目设计得比较难,需要同学们运用多种知识和方法进行分析,答错了的确情有可原,那么对于那些几乎纯粹是简单的记忆性的东西,还有那些构成本门学科最基础的概念,同学们不该错啊。连这些都错了,基础怎么能够扎实呢?又谈何深入理解法学的精神呢!同学们,是应该反思自己学习上的问题的时候了。当然,老师自己也要积极反思,教学中还存在着怎样的问题,如何使同学们能够掌握得更扎实、牢固。

在讲评时发现,同学们存在一个很重大的问题,就是目前的学习方法,还是以机械的背诵和记忆为主,还没有能够有意识的尝试通过自己的理解,对具体知识点进行复述。比如,在课堂上我提问概念,如强奸罪贪污罪这类基本的罪名,有同学居然还答不上来,原因是没有背诵下来。这实在是很不应该啊。我相信,对于绝大多数的强奸罪或贪污罪的案例,同学们都可以准确的说,这个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那个行为构成贪污罪。事实上,同学们是知道这些常见罪名的基本特征的,但同学们不知道,把这些基本特征用自己的话总结,就是它们的概念,就可以得出它们的犯罪构成。虽然不会有教材上总结的那么科学、全面、周祥,但这些却是同学们应用自己的知识总结出来的,是真正属于同学们的东西。拥有这些,你们就不会害怕考试,因为,你们已经真正懂了!学习的目的,就是尽可能把教材的东西都消化成自己的东西。你们现在可以试着回忆一下,整本教材的内容,有多少是自己可以回忆复述的,有多少是自己还根本不了解的。这个情况,就是你们对这门功课的掌握情况!

有同学下来询问:老师,我的确是认真听课,也认真复习了的,可那么多的概念,我真的记不住啊,怎么办呢。相信这也是许多同学有的疑问。这里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知识是如何被我们所掌握的?同学们可以思考一下:教材里的内容,老师上课由于时间所限,只讲了多少?老师讲的所有内容里面,同学们听了的又有多少?同学们听了的,当时听懂了的又有多少?当时听懂了的,下课后还记得,还掌握了的又有多少?同学们上课前不预习,下课后不复习,对作业也不太认真(而且作业也并不多),彼此之间很少讨论,有问题也没有向老师询问,上网时也不查看有关资料,去图书馆也惰于查阅专业书籍,平时更没有写读书笔记或听课心得!仅仅把希望放在老师临考前的总复习和对课件的整理背诵上,怎么能够把一门复杂的学科学好呢?知识,不是依靠背诵记忆掌握的,而是依靠不断的熟悉和思考掌握的!同学们,你们认真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同学们可以看看,那些经常来听老师讲座的同学,是不是成绩明显就要好一些?法学这种学科,对天赋和悟性要求并不是太高,只要同学们努力耕耘,一定会有收获。就怕同学们下去不用功啊。同学们,想一想,如果仅仅凭借着你们在课堂上听的那么一点点可怜的知识,就算你们成功的毕业(实事求是的说,要毕业并不是很难的事情),你们能够依靠这些知识去谋生吗?能够用它们开创自己的事业吗?有同学说,真正学习是在工作过程中才会开始的。这话不错,但里面有两个问题,一是,现在这么好的条件同学们尚且不能学到知识,工作中那里有那么多的时间?二是,同学们既然能够选择主动学习,何必非要选择在社会压力下被动学习呢?虽然很多情况下成功都是逼出来的,但那毕竟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

当然,即便这次考得不理想,也并不可怕。因为法学的特点,是知识深度累积型的,而不是不断有全新的领域需要同学们去开垦。换言之,法学的总体问题,基础问题,是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变化的多是细节问题和学科前沿问题,并且这些基础性问题是将会随着同学们对整体法学环境的不断深入,思想的深度也随之不断提升以解决。现在很多问题不明白,不代表以后就不明白。但问题在于,同学们要知道自己的缺陷所在,要有意识的去弥补。有一条非常宝贵的经验:法学的根基,并不是在于博士硕士阶段那些高深莫测形而上学的理论,而是在于本科阶段所讲授的最基础的东西!同学们只要能够老老实实的把一门课从头到尾听个两遍、三遍,将会为你们的法学素养打下一个极其牢固的根基,从而为你们今后在硕士博士阶段的腾飞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对于法学的一些主干课程,最典型的如民法总论、合同法、法理学、刑法,是完成值得听多遍。这个观念,我曾给06级的同学有所推荐。但有些遗憾,06级的同学很少有人会来重新听课,或许是因为功课太忙没有时间,或许是觉得自己跟随着师弟师妹听课很没面子,或许是认为凭借自己自学就可以没有必要再听课。总之,来重新听课的同学寥寥无几!我希望07法学的同学们能有更多的人接受这个观点,把那些重要的主干课程多听一些,对你们整个法学素养的提高都会有较大的好处的。

最后,我想对07法学的孩子们说:老师给你们上了整整一年的刑法学,今天终于彻底结束了课程,心底真的觉得很不舍。举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同学们的学习效果,就好比是老师精心塑造的产品。老师们真诚的渴望将自己部的知识和盘托出,让同学们一个个都能拥有自己独立的知识体系和人格信念。在这一点上,相信任何一个老师都不会有什么保留。还是那句话,没有哪个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弟子成才!老师希望我们师生能够共同努力,不断的改进学习的质量,让每个同学都能成长为一名正直的,有良好专业素养的,适应祖国法治建设的优秀的法律人。

魏志栋

公元2009年2月18日22:09:41

书于北师大思过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