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务 > 正文

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结果公示(第二轮)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30日 点击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学生事务委员会严格按照奖项要求组织开展了学年学生评优工作,并于2017年10月25日至29日进行了第一轮公示,现将评优结果第二轮公示如下:

一、先进班集体

(一)校级(1个)

15级行管01

(二)院级(2个)

16法四  16行管

二、优秀团支部

校级(4个)

15法三  15行管02  16法四  16行管

院级(1个)

15法一

三、学风建设标杆团支部

(一)校级(2个)

14法二  15行管01

(二)院级(2个)

15法三  15行管02

四、专业奖学金

(一)特等奖学金(19人)

2014级:刘盈、姚金红、丁嫣然、宁伟、李洁莹、蔡煜琼、谢东敏

2015级:郑佳晨、苏晓楠、林思琪、李书凝、王晓玲、常馨月

2016级:方源、张佳惠、高广贤、江敏、陈郭慧聪、徐晴

(二)一等奖学金(19人)

2014级:董辰阳、何 琳、林增钊、谢基炜(同分并列)、李文慧、秦勉

2015级:林玲玲、陈馨语、文俊辉、吴晓雯、孙琳玥、周旋

2016级:李雨萱、程庆文、李旻育、黄酣澍、李弘扬(同分并列)、李璐瑶、梁漪婷

(三)二等奖学金(31人)

2014级:周超群、林惠怡、梁俊锐、鲍怡璇、刘梦怡、陈俊博、莫志豪、周晓枫、金家辉、焦金燕、高晓婷

2015级:杜秋颖、黄晓倩、何易航、洪冬宜、周丽琼、卢思彤、龚艺菲、赵诗冰、叶润润、曾诗怡、苏澄晓、

2016级:李薇、江炜格、张佳黛、常爱新、郑安栩、唐巧妆、赖思婷、唐梦倪、颜子豪

(三)三等奖学金(56人)

2014级:林善衡、王宏宇、周臻君、徐钰婷、宫铭阳、孔鼎仟、李昊松、许津津、梁力、罗翠玲、陆嘉琪、张楠(同分并列)、林晓霖、柯晓宸、莫汝仪、张璟诗、唐钰瑾、谢婉灵(同分并列)、邓洪娟、何嘉瑜、吴静怡

2015级:王安怡、黄婉莹、郑羽娜、陈惠浣、彭俊瑜、林文婷、陈诚、赖嘉乐、刘慧琳、周依蓝、林盈君、柯仪方、桃炳红、毛文萍、张捷、林子琪、魏熙卓、雷雪冰

2016级:黄 芮、王宇欣、吴绎蔓、陈佳琪、罗润、邝岚昕、高锦鹏、潘立信、张 鑫、李春源、吴梵、史可欣、曾子莹、王祥枢、于鑫淼、王曼珊、宁峰治

五、社会工作奖

(一)校级(11人

行政班级:林晓霖(14行管02) 段篇章(15法一) 刘康康(15行管01)石祎(15行管02)李昌昊(16法四)陈郭慧聪(16行管) 梁漪婷(16社工)

学生组织:宋丽(学生会)林佳宜(青年志愿者协会)杜艳(社会工作协会) 王洁(小橘灯支教组)

(二)院级(78名)

14法一:宫铭阳 袁玉鑫 丁嫣然 周臻君

14法二:何琳 林濯 王宏宇 袁蔚媛

14法三:谢基炜 梁俊锐 鲍怡璇 林增钊

14行管01:金家辉 宁伟 李毅芳 陈妙玲 徐欢欢

14行管02:林欣

14社工:吴静怡 焦金燕 蔡煜琼 郑昕璐

15法一:龚艺菲 姚依林 陈箫筠 黄钰华

15法二:林文婷 李芦笛 刘慧琳 邱丽蓉 王晶

15法三:钟慕婷 谢志鹏 韦海琳

15行管01:曾诗怡 胡涵

15行管02:张婷 毛文萍

15社工:周旋 常馨月 苏澄晓 雷雪冰

16法二:胡凌睿 程庆文 余康杨 郑安栩

16法三:黄垸彤 江雁南 杨亦琳

16法四:黄芮 李腾宇 陈琰 王大睿

16行管:于鑫淼 张婧

16社工:徐晴 颜子豪 雷镇诚

学生会:蔡秋仪 程庆文 黄妙静 罗润 王宇欣 吴钜涛 陈雨阳

社会工作协会:陈泽菁

职业发展协会:李嘉敏

人民调解协会:杜秋颖 刚铭婕

青年法学社:刘军伟 戴彤昕 陈奕宇

法律援助协会:温少君

法政辩论社:龚浩

小橘灯支教组:谭丽燕

英语社:黄婉莹 罗婧

燧扬杂志社:陈惠浣

六、优秀学生干部

(一)校级(11人)

龚艺菲(15法一)林文婷(15法二)文俊辉(15法三)曾诗怡(15行管01)赵诗冰(15行管02)双马玉曦(15社工)胡凌睿(16法二)陈琰(16法四)陈郭慧聪(16行管)林彤(学生会)韦海琳(学生会)

(二)院级(18人)

宋丽(14法二)段篇章(15法一)姚依林(15法一)黄钰华(15法一)王晶(15法二) 温少君(15法三)刘康康(15行管01)石祎(15行管02)周旋(15社工)郑安栩(16法二)杨亦琳(16法三)李昌昊(16法四)王大睿(16法四)杨天雅(16法四)张佳敏(16行管)梁漪婷(16社工)黄垸彤(学生会)江雁南(学生会)

七、优秀团支书

(一)校级(4人)

曾思尧(14社工) 谢志鹏(15法三) 胡涵(15行管01)程庆文(16法二)

(二)院级(4人)

鲍怡璇(14法三)关天明(15社工)黄芮(16法四)张婧(16行管)

八、优秀团干部

校级(12人

袁蔚媛(14法二)林增钊(14法三)李毅芳(14行管01)蔡真慧(15法一)李芦笛(15法二)黄永源(15行管01)黄冉东(15行管01)王洁(15行管02))叶润润(15行管02)李卉子(16法四)谭丽燕(16行管)徐晴(16社工)

九、优秀团员

校级(32人)

14法一:林旭楠 袁玉鑫 周超群 周臻君

14法三:李子寒 林惠怡

14行管01:伍凌鸿 徐欢欢 幸思平

14行管02:林佳宜 阮美熙

14社工:高晓婷 邓洪娟

15法一:黄婉莹 洪冬宜

15法二:廖户月 苏晓楠

15法三:王臻 赵丽婷 杨庆

15行管02:孙琳玥 桃炳红

15社工:余增勋 王鑫桐

16法二:李雨萱 罗润 张娴安

16法三:姚剑飞 周起子

16法四:王大睿 杨天雅

16行管:李璐瑶

若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内向学院学生事务委员会提出。联系电话:0756-6126507,电子邮箱:329476394@qq.com,联系人:陈老师。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