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及我校制订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我院学生事务委员会认真完成了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评选工作。
本次国家奖学金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参考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结合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纪律等方面表现,兼顾年级和专业”择优评选。现将我院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国家奖学金候选人(1人) —— 苏晓楠(2015级法学专业)
若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17年9月22日至24日)内向学院学生事务委员会提出。联系电话:0756-6126507,电子邮箱:sisir1988@163.com,联系人:陈老师。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