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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学费缓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2日 点击次数:


各班级及有关同学:

为做好精准资助工作,近期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发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广东省教育厅也配套开发了《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所以我校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需相应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学年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7月份即将毕业的学生);本学年错过认定以及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的学生。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5月,学生申请和信息采集阶段(已经完成)

第二阶段:暑期,学生回生源地准备证明材料阶段

第三阶段:9月,学生证明材料复核阶段

三、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登录https://sojump.com/jq/13684538.aspx,根据指引如实完成调查问卷(已经完成,错过的同学将在下学期开学初与2017级新生一同完成);

2.学生准备证明材料:准备家庭有关困难证件(如低保证)的复印件,如果没有,则可登陆我校学生资助信息网下载或到学务办公室索取《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经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办)盖章后,最迟于9月份开学后一周内提交给学务办公室,以便核实所填写的内容;

3.学校整理信息:学院和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共同整理学生信息,并导入《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

4.省教育厅认定:广东省教育厅在系统里对全省高校导入的学生统一进行贫困认定,认定通过的,划分贫困等级;认定未通过的,按非贫困生处理,从系统里删除。

三、完成时间

1.学生申请时间:自5月10日开始,至5月17日上午8时截止(已经完成,错过的同学将在下学期开学初与2017级新生一同完成);

2.学院(部)整理信息:5月22日上午10时前完成信息采集,并将导入模板电子版发送给校学生资助中心(已经完成);

3.学校导入信息:校学生资助中心于5月26日之前把信息导入广东省系统,等候省教育厅认定。

四、学费缓交工作

1.学生如在学校规定的新学年学费缴费期内无力一次性缴清学费的,即日起至6月16日间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交至学务办公室杨帆同学处;

2.学院(部)完成审批后汇总名单,7月1日前报学生资助中心复核,复核通过的名单,暑假前在学生资助网公布,并报学校财务处备案。

五、联系电话

0756-6126977,联系人:何老师。


        法律与行政学院学务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