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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1日 点击次数:


2020级全体同学:

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弘扬正能量、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各级团干部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现根据《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22-2023学年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启动我院2022-2023学年共青团评优工作,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优工作由我院学生事务委员会负责

 长:张宗卿

副组长:沈淑珍

 员:刘世强、袭亮、吴瑕、孙磊、刘志、桑雨含、梁琦峰

二、申请各类个人奖项的基本条件

(一)上学年有完整的学习记录,本学年仍有学籍且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的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已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组织的团支部。

(二)2022-2023学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无旷课、迟到、早退等违纪记录

(三)2022-2023学年内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无挂科、没有补考科目

(四)个人奖项的学年内平均成绩排名要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30%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

推荐人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再递补。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具体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

优秀团支部设校级优秀团支部 1个院级优秀团支部原则上1个。凡符合条件的团支部均可申请。申请团支部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重要会议精神,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所有团干部入驻“智慧团建”系统移动端并报到,所有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

3.活动开展好。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主题团日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

4.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重点工作项目和学校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有效引导团员青年重视学习、善于学习,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学术科技活动;

5.队伍建设扎实。支委会成员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认真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6.基础团务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能够准确掌握团员青年发展状况;

7.服务青年扎实。积极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

(二)学风建设标杆团支部

学风建设标杆团支部设校级学风建设标杆团支部候选1个院级学风建设标杆团支部1个。申请团支部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团支部”的所有评选条件;

2.支部成员没有违纪处分记录;

3.开展特色鲜明的与学风建设相关的主题活动;

4.支部成员考试不及格率低、奖学金获奖率高;

5.支部成员积极参加“攀登计划”等科研项目,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

6.支部成员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并获得优异成绩。

(三)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员设校级优秀共青团员4院级优秀共青团员4。各团支部分别推荐2名候选人,首要推选为校级的请放在汇总表的第1位。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重要会议精神,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活动,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报到手续;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内平均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30%,没有不及格科目;工作能力较强,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没有违纪处分记录,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在“易展翅”网站注册账号,积极参加实习实践活动;

6.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该项评选。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团干部设校级优秀团干部2院级优秀团干部2。各团支部分别推荐1名校级候选人,由学院评优工作小组最后确定校级获奖人选。申请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重要会议精神,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方案;

2.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半年,已入驻“智慧团建”系统移动端并报到;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内平均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30%,没有不及格科目,没有违纪处分记录,没有迟到、旷课、早退;

4.工作能力过硬,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思路开拓,勤奋务实;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开展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竭诚服务青年,在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工作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

5.工作作风优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四风”;

6.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7.在“易展翅”网站注册账号,积极参加实习实践活动。

(五)优秀团支书

优秀团支书设校级优秀团支书1院级优秀团支书3. 凡符合条件的团支书均可申请。申请团支书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所有评选条件;

2.本人任职的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员在线报到、团干部入驻移动端全面完成;

3.坚持以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为主业,注重思想引领,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4.着力打造服务型团组织,以青年的切身实际利益为工作重点,在提升青年的满意度和归属感方面有创新、有成绩;

5.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上成绩突出,有创新举措;

6.共青团工作获得过市级以上奖励、表彰的优先考虑。

四、其他事宜

1、校团委及职能部门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可以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两个奖项不可兼得,有意向参评的学生均可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校级学生组织用)》(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校级学生组织用)》(附件),直接向指导老师提交申报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由指导老师将申报表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zhxqtj@163.com,同时,将指导老师签名的纸质版送交至励耘街5号校团委办公室。后续由校团委统一评选,不占用学院(部)名额。

2、结合学年评优工作通知内容,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支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不可重复计奖,但可以与社会工作奖重叠

3、学生党员为团支书或团干部的可以参评优秀团支书和优秀团干部,但不能参评优秀团员。

五、申请办法和进度安排

1.各班、各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严格审核考试成绩和考勤、以及获奖情况、任职时间等重要条件,向学院推荐各类奖项候选人。推荐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及申请材料请各班班长在班级公示后于11月2日中午12点之前汇总提交给指定同学,逾期不候,后果自负!

2、申报校级共青团荣誉称号的班级和个人,请于11月2日中午12点前在服务大厅提交申报材料。

3、所有的项目都需要提交申请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未提交佐证材料的不可写在汇总表内。

4、评选的候选者以各班提交上来的汇总名单为准,请各班公示后再提交至学院,逾期不予补漏!。


共青团法律与行政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