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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6日 点击次数:


2020级全体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校级奖学金和校级荣誉称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优工作由我院学生事务委员会负责

 长:张宗卿

副组长:沈淑珍

 员:刘世强、袭亮、吴瑕、孙磊、刘志、桑雨含、梁琦峰

二、申请各类奖项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为上学年有完整学习记录,本学年在籍在学的本科生;

(二)诚实守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2022-2023学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无旷课、迟到、早退等违纪记录

(四)2022-2023学年内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无挂科、没有补考科目

三、奖项设置及评审具体条件

(一)专业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分年级分专业评选,按照学年修读的各科不包括辅修课/双学位课程)学分为权数,按成绩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加权平均分。如对成绩有异议,请及时咨询教务老师,联系电话:0756-3683070。

1.特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按参评人数的2%评定,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年)。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4%以内。

2.一等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按参评人数的3%评定,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年)。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8%以内。

3.二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按参评人数的5%评定,奖励标准为500元/(人•年)。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以内。

4.三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按参评人数的10%评定,奖励标准为300元/(人•年)。学习成绩良好,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专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奖项

       奖励

 2020级(230人)

特等奖

4000元

5人

一等奖

1000元

7人

二等奖

500元

12

三等奖

300元

23人

特别说明:奖学金评定为申请制,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请!

(二)学术奖学金

不设名额限制,上一学年(2022年 9 月 1 日至2023年 8 月 31 日)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均可申请

(三)社会工作奖

社会工作奖设校级社会工作奖学金和院级社会工作奖。校级社会工作奖学金按参评人数的1%评定,共计2,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元;院级社会工作奖共计10名。申请人除了满足当学年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无挂科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并且无迟到、旷课、早退、无任何纪律处分外,还须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学生党支部、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等各级党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等满一年及以上,工作认真负责,发挥骨干作用,表现突出者;

2.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参与科技文化体育等第二课堂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和服务同学,表现突出者;

3.积极协助学校组织勤工助学、学生社区管理与服务、就业指导、安全保卫等,发挥骨干作用,表现突出者;

4.在学校组织的科技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表现突出者。

社会工作奖评选办法:由各班推选出3名候选人并进行排序,重点推荐的请放在汇总表第1名。学院评优工作小组评选出2推荐至校级,其余候选人将自动选入院级社会工作奖。校级党团学组织的学生干部和校级学生社团的负责人均不在学院参与评选。

(四)先进班集体

先进班集体奖设校级先进班集体1院级先进班集体为1个。凡符合条件的班级均可申请。申请班级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一个团结向上、积极肯干、能发挥模范作用和组织作用的核心,能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同学服务,为教学服务;有一批学生党员和积极要求进步的先进分子;有一批思想、学习等方面比较突出的先进个人典型;

2.有关心国家、关心社会、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有勤奋刻苦、严谨求实的学习精神;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经常组织能够活跃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有助于提高学生素质的群众性活动;

3.全体成员学习成绩良好;

4.全体成员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合格率达95%以上;

5.全体成员体育达标率100%(身体残障成员除外);

6.全体成员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五)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设校级优秀学生干部2院级优秀学生干部6各班班级需要推荐2名候选人,重点推荐的请放在汇总表第1名。申请人除了满足学年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党团学生组织、班委会或其他学生团体中参加社会工作并担任一定职务满一年

2.遵纪守法,该学年无违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4.富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社会工作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可以兼评兼得。

四、校级学生组织

校团委和职能部门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可参评社会工作奖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见附件,不占学院(部)名额。社会工作奖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可兼评兼得。学生直接向指导老师申请,申请材料由指导老师根据本组织性质自行确定,评选结果由指导老师报送学生处。

五、申请办法和进度安排

1.各班、各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严格审核考试成绩和考勤、以及获奖情况、任职时间等重要条件,向学院推荐各类奖项候选人。推荐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及申请材料请各班班长在班级公示后1031日中午12点之前汇总提交给指定同学,逾期不候,后果自负

2.申报校级特等奖学金、校级学术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社会工作奖、校级先进班集体、相关荣誉称号的同学和班级请于(1031日中午12点前)登录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http://ehall.bnuz.edu.cn/)“荣誉称号”栏目提交申请,校级奖学金在“奖学金”栏目申请。特别注意:学院级别的奖学金以及学院级别的荣誉称号不用在服务大厅申请。

3.所有的项目都需要提交申请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未提交佐证材料的不可写在汇总表内

六、其他事宜

1.本次共青团评优与本评优分开进行。

2.学年评优工作是我院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积极措施。各班级、各学生组织应予以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确保推荐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学院评优工作设咨询与投诉电话:0756-3683617,联系人:吴老师。

 

法律与行政学院

 202310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