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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学成果荣获2017年广东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7日 点击次数:


5月3日,在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粤教人函〔2018〕107号)中,我院《“协同—开放”式法律诊所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教学成果荣获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此项成果由我院牵头、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广东摩金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合作完成,主要完成人为我院胡雪梅副教授、张宗卿副教授、刘英俊副教授和张红梅博士等四位老师以及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张丽、广东摩金律师事务所蒋进和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张凯等三位律师。

该成果奖充分展示了我院在人才培养、教育改革、实践教学等方面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学院将发挥教学成果奖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据悉,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是授予在广东省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目的在于调动广大高等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学内涵建设,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