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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改派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9日 点击次数:


违约改派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16-02-29 点击次数:3

按照国家、省、学校的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原则上不得违约。因特殊原因、有充分理由确实需要重新签约的必须严格按照违约程序办理,其中的特殊原因、充分理由是指国家、省和学校鼓励的就业流向,如对于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又相应国家的号召参加应征入伍、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的毕业生,不安违约处理。

改派是指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需要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通俗地说就是指派到原单位或生源地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需要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

▲违约改派的原则:

◎对派遣到广东省12个山区市(韶关、清远、湛江、茂名、阳江、肇庆、河源、梅州、潮州、揭阳、汕尾、云浮)的毕业生,只要当地需要,原则上不做改派;

◎对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作改派。

◎在人才市场办理空挂档案的,不作改派!

▲违约改派的办理程序

符合改派条件的毕业生书面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生解约、改派审批表》,原签约单位、拟新签约单位签署意见后附相关材料(原派遣单位的退函、新录用单位的接收函、原报到证(须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符合改派的有关证明等),在规定时间交学院就业指导老师处。

▲违约改派需要的材料

1.学生书面申请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生解约、改派审批表》(需原签约单位、拟新签约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附件中下载)

3.原派遣单位的退函

4.新录用单位的录用函

5.新单位所在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人事接收函

6.原报到证(须报到证上的主管单位加盖公章,并写上“同意改派”字样)

注:报到证上的主管单位一般是指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约改派办理时间

改派的时间从毕业生毕业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受理毕业生提交调整改派申请及材料的时间是工作月每月的20日前(遇周末或节假日提前至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