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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取消暂缓就业流程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13日 点击次数:


网上取消暂缓就业流程

发布日期:2012-07-13 点击次数:0

在线申请取消暂缓就业网址:http://www.gradjob.com.cn/cms/online.html

一、办理对象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了暂缓就业并且档案存放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

二、申报材料

(一)、在生源地就业

1、《广东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果遗失,则需要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遗失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

1、《广东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果遗失,则需要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遗失证明); 2、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属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收费标准 网上支付代理费:80元/人次 国内特快专递:25元/封(寄报到证费用)

四、联系方式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二楼201室(广东省教育厅旁) 邮编:510080 网上办理咨询: 钟老师 020-37628581张老师 020-3762849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2:30至5:00

五、问题解答

1、办理取消暂缓就业能在网上办理吗?收费如何?如果直接到现场办理要收费吗?

答:可以;代理费80,邮寄费25;现场办理不需要收费,星期一至五正常上班时间办理。

2、办理时间多久?

答:广东省外一般是一个星期左右,广东省内3-4天可完成。具体时间包括资料寄到和寄回的快递时间,审核后缴费时间,办理及寄出时间一般为一个工作日。

3、接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哪个?

答: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指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如果是外省的单位,所有主管单位都选择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广东省的单位除省直单位外,其他一般为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网上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档案户口是怎么样处理的(收到报到证后,接下来怎么办理?)?

答:档案可以选择由本单位寄送,时间约为一个月。由本单位寄送的档案一般广东省内只到地级市人事局,广东省外只到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如果档案需要自行用EMS邮寄,请在交费时选择档案快递,请注意:如果是深圳地区的区人事局,一般不能通过EMS接收档案,可选择EMS寄到深圳市人才大市场。户口或党团关系原已经转到原毕业学校,请收到报到证后回原毕业学校转户口或党团关系。再到报到证左上角单位报到。户口或党团关系没有转到原毕业学校,直接到报到证左上角单位报到。

5、广东省外单位接收档案如何办理?

答:如果在生源地就业,并且单位可接收档案户口,请提供单位接收函。如果单位只是需要档案,可选择先回生源生(你所在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单位再调档。如果在非生源地就业,请提供单位所在地人事局的接收函,请不要提供商调函,商调函不能作为毕业生接收证明的凭证。

6、选择回生源地时有几个选项,应该选哪个?如果想把档案打到生源地另外的地址该如何办理?

答:一般默认回到地级市就可以了。如果有特殊需求的,可以选择到县或县级市人事局。但假如学校上报你的生源地只是到地级市,那就不能选择回到县或县级市人事局。如果不在生源地就业,就要提供单位所在地人事局的接收函。

7、人事局只能开商调函能接收吗?

答:商调函,不能用于毕业生派遣,请单位所在人事局开具抬头为:接收函,内容大致为:同意接收某学校某专业某某人档案户口到某单位,并加盖人事局公章,就可以了。

8、回生源地时,主管单位中的人事局和教育局,我应该选择哪一个?

答:一般师范生选择教育局,非师范生选择人事局。

9、寄到就业中心的材料会寄回来吗?

答:除了暂缓就业协议书,其他材料,包括打印的报到证,都会寄到你所填的接收报到证的地址那。

10、接收证明,可以用复印件吗?

答:可以。